问:纳税信用修复的时限和程序有什么规定?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第二条规定,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第(一)..
0752-855-2626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19-12-09 热度:
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4月1日启动,税宣月再迎加长版 3月31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介绍税务部门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延长2020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税总函〔2020〕55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明确: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
问:我公司在2019年4月成立时纳税信用级别为M级。如果我公司在2020年4月10日被税务机关评价为纳税信用级别B级,同时也符合其他申请留抵退税的条件,可以在2020年4月11日申请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