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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谈医保!速看
发布时间:2019-08-21


  为实现多渠道缴纳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提高缴费人参保效率,税务部门开通了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及专用POS机等多种缴费方式。
 
  关于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我们搜集了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大家解惑,一起来看看今天的核心知识点吧!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答:
 
  1.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在渝高校大学生(含台、港、澳大学生);
 
  3.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
 
  4.在我市取得《居住证》的市外户籍人员;
 
  5.在我市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籍人员;
 
  6.符合我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新生儿缴费时间?缴费后立即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吗?
 
  答:
 
  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新生儿从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独立参保并缴费的,从其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未参保的,随参保的母亲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其首次发生医疗费用报销时,由其监护人向经办机构申请选择独立参保或随母参保,对选择独立参保的应完清有关费用后,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好了,今天的问答就是这样!
 
  我们下期见~
 
  来源:重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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