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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零申报!11月1日执行!无税不申报真的要
发布时间:2019-11-13


  无税不申报真的要来了!海南税务局发布公告,11月1日起,将在全省推行!全国推行还会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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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体户的注意了!11月15日前必须完成这件事,否则罚款交的比税多!
 
  定了!海南税务局官宣!
 
  11月1日起执行“无税不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近日发布通告,决定从2019年11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无税不申报”。
 
 
  具体内容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推行“无税不申报”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 2019年第19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全力支持和服务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积极推进办税便利化,明晰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引导纳税人自主评定,正确履行纳税申报义务,自觉提高纳税遵从度,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人员负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决定从2019年11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无税不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纳税人范围
 
  推行“无税不申报”的适用范围为无发票票种核定的单位纳税人,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当期全部收入为零;未做发票票种核定,即已申请发票票种核定、领购发票的纳税人不适用;属于增值税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前述适用范围内的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或申请发票票种核定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申报纳税事宜。
 
  二、适用税(费)种范围
 
  增值税和消费税及其附加税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15个税(费)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除外。
 
  三、推行税(费)种按次申报
 
  对于适用“无税不申报”的纳税人,将相关税(费)种的纳税期限由按期改为按次。更改后,纳税人在未产生应税收入之前,不再办理相关税(费)种的零申报。
 
  (一)对于适用范围内的增量纳税人,即2019年11月1日后新登记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将相关税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除外)的纳税期限设定为按次。
 
  (二)对于适用范围内的存量纳税人,即2019年11月1日前已登记的未做发票票种核定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将相关税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除外)的纳税期限设定为按次。
 
  1.零申报二年(含)以上的,由税务机关将相关税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除外)统一修改为按次申报。
 
  2.零申报未达二年的,由纳税人申请将无纳税义务发生的税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除外)更改为按次。
 
  (三)适用范围内的纳税人在申请发票票种核定或发生纳税义务办理纳税申报时,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将纳税人纳税期限由“按次”修改为“按季”或“按月”。
 
  四、加强后续监管
 
  税务机关通过纳税申报数据分析、定期比对、利用第三方数据等方式,强化税收风险分析,加强申报纳税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纳税人不报、漏报税行为,税务机关将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19年10月17日
 
  小编给大家划重点!以下4点需要格外注意!
 
  1、“无税不申报”是有条件的!
 
  “无税不申报”的适用范围为无发票票种核定的单位纳税人,需符合三个条件:
 
  1、 当期全部收入为零;
 
  2、 未做发票票种核定,即已申请发票票种核定、领购发票的纳税人不适用;
 
  3、属于增值税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注意:
 
  1、计税依据为0指的是一定所属期内没有任何营业收入,并不是应纳税额为0就可以!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适用“无税不申报”!
 
  2、“无税不申报”对税(费)种是有要求的!
 
  适用增值税和消费税及其附加税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15个税(费)种。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不适用。
 
  3、想通过“无税不申报”钻漏洞,风险巨大!
 
  税务机关会通过纳税申报数据分析、定期比对、利用第三方数据等方式,进行税收风险分析,对于那些不报、漏报税的行为,进行严惩!
 
  4、全国推行,或将可期!
 
  2019年7月,海口市率先试行“无税不申报”。2019年11月1日起,整个海南省开始推行“无税不申报”。
 
  照这个速度,如果效果良好,或许很快就会推及全国!
 
  “无税不申报”看看税局怎么说?
 
  一、为什么推行“无税不申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全力支持和为服务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在新的税收征管环境下,创新税收征管模式,明确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减轻纳税人负担,还责还权于纳税人而推行“无税不申报”。
 
  二、推行“无税不申报”的范围是哪些纳税人?
 
  登记注册类型为无票种核定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
 
  三、推行“无税不申报”的时间?
 
  2019年11月1日起,海南省全省推行“无税不申报”。
 
  四、“无税不申报”具体指什么?
 
  “无税不申报”主要强调纳税人申报税款的自主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促进纳税人自主评定、正确履行申报纳税义务。
 
  税(费)种按次申报,是指对所有新登记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将纳税期限设定为按次(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除外),存量无票种核定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自主选择对无纳税义务发生的税(费)种将纳税期限修改为按次(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除外)。
 
  五、“无税不申报”是针对所有税种都可以取消零申报吗?
 
  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及其附加税费,土地增值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15个税(费)种。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定期定额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仍需按照现有的做法按时申报缴纳税款。
 
  六、零申报是指应纳税额为零吗?
 
  不是,零申报是指收入总额或计税依据为零,即纳税人在一定所属期内没有任何营业收入,并不是单纯指“应纳税额为零”。
 
  例如:一户纳税人在一个月内的增值税应税收入1万元,虽然没有达到10万元起征点,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应纳税额为0,但是仍需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申报。
 
  借着这个新政策的问题,今天就接着给大家说一说这企业零申报的知识点,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
 
  才能零申报?
 
  
 
  零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期未发生应税行为,应向税务机关办理零申报手续,并注明当期没有应税事项。
 
  那么,如何判断自己所在公司是否可以零申报?2019年税务局最新的口径是:
 
  1、增值税可零申报的情形: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收入时0,一般纳税人当期没有销项税额,并且没有进项税额。
 
  2、企业所得税可零申报的情形:纳税人当期没有经营,收入、成本都是0。
 
  3、其它税种可以零申报的情形:计税依据为0时。
 
  一般情况下,企业没有投入生产经营,收入、成本和费用都是0,是可以放心的进行零申报的。
 
  一、公司经营不下去了,是不是可以零申报?
 
  对于一些只是暂时停止经营的公司来讲,零申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需要注意两点:
 
  1、必须按时进行申报纳税,及时进行年报,并且确保注册地址不出现异常。
 
  2、超过6个月进行零申报,容易引来税局核查。操作不好,还可能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甚至还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二、长期违规零申报,后果十分严重!
 
  1、会被税务机关纳入重点监控名单,甚至会被税务机关进行核查。
 
  2、有收入及应纳税款却办理零申报,属于偷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罚你五万不成问题!而且你还得更正申报数据,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3、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的,不能评为A级纳税人。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会被判为D级纳税人!
 
  4、长期零申报,并且持有发票的纳税人,发票不仅会降版降量,还会被要求去税务机关对发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5、长期零申报超过6个月,可能会被列入“非正常户”,甚至还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如何正确的进行零申报?
 
  一图带你看懂!
 
 
  最后,郑重提醒各位!虽然免税、无应纳税款和零申报,最终体现的应纳税额都是0,但是实际处理方式大不相同!违规的零申报,不但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还可能会影响企业信用,增加企业的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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